青岛股权转让的三个常见问题
股权转让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多,即使是股权转让后也会遇到一些问题,青岛大海财务公司总结了一些常见的股权转让问题,如:股权转让后还有没有原知情权,还能不能要求持有公司股份分红等。
1、股东能否退股?
股东是可以退股的,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法来实现。一般来说,减资根据公司净资产是否流出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形式性减资,其中,实质性减资可以实现股东的退股,即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将一定金额返还给股东。
2、股权转让后的股东还有没有行使原知情权的权利?
这个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通过知情权股东才可以对公司经营管理等重要情况或信息真实的了解,股东在转让出股权后,同时也将股东的知情权转让了出去,也就丧失了股东身份。如果转让股权后还想享有知情权,可能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甚至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法律规定股东身份和权利是相统一的。
3、股权转让后还能不能要求获得持股期间的公司盈利分红?
这个是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定的。如果公司股东会在股权转让前表决通过了股利分配方案,只是还没有落实,那么出让人即使转让了股权也可以请求分红,这是因为股东拥有股利分配方案通过后的股权的债权请求权。但是,如果股利的分配方案是在股权出让后通过的,出让人就没有权利请求分红了,因为分红收益权依附于股权。如果出让人和受让人对股权转让协议中的持股期间公司盈利分红有另外约定的,就按照约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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