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元”股权转让要补税?
股权转让是企业或个人股东募集资金、资产重组、财富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随着市场的发展,股权转让的形式越来越复杂,办理过程中还藏着不少税务风险,如果不了解一些转让法律,转让方很可能会背上偷税漏税的“罪名”,大海财务为大家普及以下股权转让的常识。
许多股权所有者在转让股权时以为只要“零收入”将股权转出去,不涉及到转让所得,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实不然,许多问题就发生在这里,因为股权转让时还涉及到“未分配利润”这一项。许多股权转让者会忽略这一项内容,“零收入”转让时不小心就触到了税法,还要被相应部门要求补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偏低时,税务机关要对股权转让收入进行核定。如果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可以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不然,要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取得股权时的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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